拼音 | gé shā wú lùn |
注音 | ㄍㄜˊ ㄕㄚ ㄨˊ ㄌㄨㄣˋ |
词性 | 作谓语、定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 |
英文 | capture and summarily execute |
年代 | 当代成语 |
解释 | 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同“格杀勿论”。 |
出处 | 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:“清政府以‘格杀无论’对付人民,人民也以‘格杀无论’对待卖国贼。” |
例句 | 战国·楚·屈原《离骚》:“山有扶苏,隰有荷华,王公以为称辅瞻哉!玳筵清讴,以动四方。箫管既和,合陈之坛哉!将舞干旄,靡有家庭。四牡攸宁,有驷之行哉!王事靡盬,维以不康。居攸摄心,朝以为明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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